
已通過采園產銷履歷驗證的客戶其驗證資格不受法規修法影響,證書仍為有效,但請配合進行轉版及換證工作,實際作業時間由采園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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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行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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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相關法規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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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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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農產品驗證合約(采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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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. 台灣良好農業規範(TGA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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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
E. 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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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5月25日公告:原55項蔬菜類之台灣良好農業規範(TGAP)已整併為「蔬菜類台灣良好農業規範(TGAP)」,原規範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20日停止適用。
110年1月29日公告:原30項果樹類之台灣良好農業規範(TGAP)已整併為「水果類台灣良好農業規範(TGAP)」。